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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港區國安法》立法還可做什麼?(文:周永新) (09:00) - 20200731 - 文摘 - 明報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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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區國安法帶來社會震盪

筆者所以把這兩件事放在一起,想指出的是:無論人大常委就香港事務立法或釋法,都應是特區政府無法解決的問題,而人大常委一旦做了決定,事情應再沒有轉圜餘地;雖然有人形容這是「大石砸死蟹」,但現實一點來看,港人現在最應該做的,是把港區國安法帶來的震盪減至最低,這樣才能緩和人大常委立法產生的張力,也令事件不至對社會造成傷害。依循這個思維,筆者對港區國安法的實施有以下建議:

第一,是必須令港人覺得他們不是港區國安法針對的對象。筆者這樣說,並不是指港區國安法與港人無關,如果完全沒有關係,就不是為香港特區訂立的法律了。不過,港區國安法雖為香港特區而立,卻不應令港人感覺人人自危,以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,自己就是被針對的對象,稍微批評中央或特區政府,就會觸犯法例。

不應令港人感覺人人自危

港區國安法立法後,筆者在不同場合,曾聽到一些質疑港區國安法的人士說:人大迅速立法,可說是把港人殺個措手不及,現在人心惶惶,恐怕自己一時說了批評中央或特區政府的話,便會被拉去內地受審。這種傳言,明顯有誇張成分,但話說多次,不少港人信以為真。我也聽到另一種說法:港區國安法是人大訂立的,國家既然立了法,港人就應該遵從,特首和眾司局長不是呼籲港人支持港區國安法嗎!所以,不支持港區國安法的,就是不願意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,根本不配做中國公民。

以上兩種說法,都是不盡不實。其實,對於港區國安法的立法,並不存在全心全意支持或極力反對兩種極端態度;更普遍的情况是:支持港區國安法的港人,心中仍有不少疑問,而心中有疑問的港人,也不代表他們不支持港區國安法。中央和特區政府官員不是強調,港區國安法只針對極少、極少數意圖及有行動危害國家安全的港人嗎?這樣,為了令港人相信官員的說法是真的,中央和特區政府就必須以實際行動證明,港區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港人。當然,港人要相信官員的話,還需一段時間,畢竟對港人來說,維護國家安全是嶄新的概念。

涉及範圍應限於危害國家安全

第二,是必須令港人覺得港區國安法涉及的,只限於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。港區國安法立法後,坊間有不少傳言,認為港人從此失去言論自由,只要稍微批評中央政府的威權管治,或特區政府施政的不當,將來都有可能被控顛覆國家政權。這些傳言能夠不脛而走,說明不少港人對港區國安法沒有認識,根本無從分辨傳言是真是假;但傳言一日存在,難免在坊間引起慌張,有些港人甚至認為,以後在公開場合最好閉口不談政治,否則動輒得咎,自己犯了港區國安法也不知道。

港區國安法立法後,相關條文明顯較早前只有人大的《決定》時清晰,但條文的解釋仍有不少爭議,例如:藏有「光復香港,時代革命」的標語是否觸犯法例?基本法委員會不同委員便有不一樣的詮釋;又如什麼是勾結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?似乎誰也無法給予滿意和權威的答案。港區國安法由國家層面立法,雖然參考了普通法的原則,但中間仍有不少連香港法律界人士都不太明白的地方,所以官員必須正面看待港人提出的疑問,在適當的時候加以澄清和補充。到目前為止,有關港區國安法的宣傳,離不開立法的必要性,但港人最想知道的,是立法以後,什麼是自己可以做或不可以做的事情。

除此以外,筆者認為,特區政府不應在港區國安法包括的範圍外,加添一些令港人感到困惑的舉措,例如:最近公共圖書館覆審一些作者的著作,筆者認為,覆審以後,無論有否危害國家安全,公共圖書館都必須公開交代,以釋公眾疑慮,否則坊間又會批評政府打壓學術自由,製造「白色恐怖」。總言之,政府必須令港人覺得,港區國安法針對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,絕對不會藉此削弱港人根據基本法享有的自由和權利。

對中國公民身分的認識一片空白

第三,是必須令港人覺得維護國家安全是自己的責任。港區國安法的立法,消極的作用是遏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,但更積極的目的,應是在港人心裏培育愛國的情懷,主動地維護國家的安全。不過,實際的情况是,港人不但欠缺愛國的情懷,連最起碼對中國公民身分的認識,很多時仍是一片空白。

有形容這次港區國安法立法,是港人「第二次回歸」,第一次是指香港於1997年回歸祖國,成為「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」。什麼是第二次回歸?有說法是指港人人心所向、回歸祖國懷抱,但依筆者的看法,應是指港人再一次認識和接受自己中國公民的身分。筆者在不同場合,發覺港人對自己中國公民的身分並不認識:有次朋友飯敘,談起特區護照,在座有朋友說,這是特區政府簽發的護照,因為自己是香港永久性居民,與中國公民身分無關;又有一次,討論港區國安法時,有說自己拿的是外國護照,雖在香港居住,應該沒有義務維護中國的安全。以上兩種說法,其實都有偏差,因為只有中國公民,才可領取特區護照(參看特區護照說明第2款:「本護照持有人為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……」);另外,若非曾經正式申明自己是以外國國籍身分在香港居住,在香港居住的中國人都是中國公民。港人的身分認同是異常複雜的事情,但港人不認識和接受自己的中國公民身分,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從何談起?

中國公民不危害國安理所當然

港區國安法立法,對港人的衝擊在所難免,但只要港區國安法有清晰的解釋,適用的範圍有明確定義,相信港人會慢慢接受,畢竟自己作為中國公民,不危害國家安全怎麼說也是理所當然。

作者是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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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ly 31, 2020 at 08:09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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